拼音diào pàn
注音ㄉ一ㄠˋ ㄆㄢˋ
繁体調判
⒈ 谓根据某人文理优长的特点调选判官。
⒈ 谓根据某人文理优长的特点调选判官。
引《旧唐书·崔戎传》:“戎 举两经登科,授太子校书,调判入等,授 蓝田 主簿,为藩镇名公交辟。”
1、第五部分:我国调判结合司法模式的完善。
2、全面正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内涵。
3、第三部分:调判结合司法模式面临的理论挑战及现实困境。
4、除了德国和美国,ADR的兴起以及对调解的重视,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司法领域的发展趋势为我国调判结合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