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兵权;统率部队。
2.当地筹建的兵力。与“客兵”相对。
1、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
2、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次二星曰中台,为司中,主宗室;东二星曰下台,为司禄,主兵,所以昭德塞违也。
3、郡官、主兵官有窠占,寓公有借事,存留者不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