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乱源”。
1、又干郡之吏,职监诸县,营护党亲,乡邑旧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顿,民之困弊,咎生于此,若皆并合,则乱原自塞,三也。
2、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恬淡无为,化之本也;忧君哀民,独睹乱原,好善妒恶,赏罚严明,治之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