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àn cí
注音ㄆㄢˋ ㄘˊ
繁体判辭
⒈ 本指判决书上的话。亦泛指断语;结论。
⒈ 本指判决书上的话。亦泛指断语;结论。
引郭沫若 《<侈靡篇>的研究》:“把‘农’视为‘本业’,‘商’视为‘末业’,也就是这种斗争的判辞。”
1、判辞的内容能够体现审判的质量和司法状况。
2、但你的主所怜悯的人除外。他为这件事而创造他们。你的主的判辞已确定了:我誓必以人类和精灵一起充满火狱。
3、一个佩绶带的法国官员走近一排犯人的右手边,用俄语和法语宣读判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