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锋利而适用。
引《管子·兵法》:“利适,器之至也。”尹知章 注:“兵刃利而适者,其器得宜之至。”
1、安德伍德法官指出,在伊斯汀写交代之前,有关方面已当着证人的面就他所享有的合法权利适当地提醒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