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í jí
注音ㄑ一ˊ ㄐ一ˊ
⒈ 旗人的户籍。亦谓具有旗籍。
⒈ 旗人的户籍。亦谓具有旗籍。
引清 昭槤 《啸亭杂录·汉军初制》:“康熙 中,平三逆,其藩下诸部落亦分隶旗籍。”
清 昭槤 《啸亭续录·稗事数则》:“甘啸嵒 ……诗文上宗七子,殊有豪气,为旗籍文士之冠。”
《群强报》1918.6.28:“北京 城人民的生计一天比一天紧,又兼 北京 土著多是我们旗籍 满 同胞,从前依赖钱粮米为生活。”
鲁迅 《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令旗籍子弟也讲读 朱子 的《小学》。”
⒈ 清代时,满州、蒙古、汉军各旗旗人的户籍,称为「旗籍」。
英语Manchu household register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1、旗奴是世代沿袭的,若是因公犯罪,只废黜本人的旗籍,其子孙依然位列隶属的旗谱之中;若是因私犯罪,则连同子孙一起被从旗中除籍。
2、凡在京城内外旗籍,除世爵有世禄,得俸较丰,足赡身家,及各参领佐领本有职事俸禄,编入羽林军籍不计外,其余应请饬下九门提督照领粮户口,查明档册。
3、这两江总督每年不都变着法的向上面多进贡一些美女,甚至不惜伪造旗籍,听说这次他又找了一些汉人女子编入八旗,其中似乎还牵掣到海宁陈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