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ì zòu
注音一ˋ ㄗㄡˋ
繁体議奏
⒈ 谓讨论后将处理意见向皇帝奏闻。
⒈ 谓讨论后将处理意见向皇帝奏闻。
引《汉书·宣帝纪》:“﹝ 孝武皇帝 ﹞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
《魏书·元孝友传》:“詔付有司议奏不同。”
清 朱珪 《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谥文达纪公墓志铭》:“经大学士 保寧 等议奏:如兇手在两人以上,显係孱弱难支,与强姦被杀者一体予旌。”
1、通检尚书众曹东昏时诸诤讼失理及主者淹停不时施行者,精加讯辩,依事议奏。
2、嗯?姚良、于碧云寺泉水淤塞,并未设法疏浚,便冒昧陈奏,实属糊涂,即著革去顶带,仍留管清漪园等处事务,余著内务府严查议奏。
3、爱择吉日将恭行皇父皇母大婚之仪典,谨请合宫同居,着礼部核议奏闻,毋负朕以孝治天下之美意!钦此。
4、其大婚仪典,着礼部核议奏闻,候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