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ōng yì
注音ㄊㄨㄥ 一ˋ
繁体通議
⒈ 犹通义。
⒉ 共同商议。
⒈ 犹通义。参见“通义”。
引汉 刘向 《说苑·奉使》:“夫杀人之使,絶人之谋,非古今通议也。”
《宋书·颜延之传》:“道者,赡富贵同贫贱,理固得而齐。自我丧之,未为通议。”
宋 苏轼 《缴楚建中户部侍郎词头状》:“七十致仕,古今通议。”
⒉ 共同商议。
引《后汉书·朱晖传》:“是时穀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於是詔诸尚书通议。”
⒈ 议论能贯通。
例如:「博学通议」。
⒉ 共同议论。
引《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于是诏诸尚书通议。」
⒊ 职官名。清制文官正三品封通议大夫。
1、驾幸江都郡,追叙前勋,授通议大夫。
2、以臀部为车舆,以心神为驾车的马。语本庄子?大宗师:『浸假而化予之尻以为轮,以神为马,予因乘之,岂更驾哉。』引申为随心所欲的神游物外。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二十三?骈俪三:『尻轮神马,遍从尘外遨游,心印法灯,尽向眼前了彻。』亦作『尻舆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