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巴


拼音dì bā
注音ㄉ一ˋ ㄅㄚ

第巴

词语解释

第巴[ dì bā ]

⒈  西藏地区旧官名。原为西藏部落或地方首领的称号,清初用以称总理西藏地方事务的官员,后又以指西藏地方政府所委派的地方官及中下级执事官。

引证解释

⒈  西藏 地区旧官名。原为 西藏 部落或地方首领的称号, 清 初用以称总理 西藏 地方事务的官员,后又以指 西藏 地方政府所委派的地方官及中下级执事官。

《清会典·理藩院五·典属清吏司》:“司门第巴三人,司糌粑第巴三人,司草第巴一人,司薪第巴二人。”

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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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句


1、依康熙旨意,西藏废除了摄政第巴之职位,由五位僧俗官员共同执政,称噶伦,是一种共和制,消除了蒙古人对西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