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iào shì
注音ㄇ一ㄠˋ ㄕˋ
繁体廟市
⒈ 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的集市。
⒈ 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的集市。参见“庙会”。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京师有个风俗:每遇初一、十五、二十五日,谓之庙市。凡百般货物俱赶在城隍庙前,直摆到 刑部街 上来卖。”
清 陈维崧 《瑞鹤仙·慈仁寺松》词:“只新来庙市,喧豗蹙踏。”
鲁迅 《华盖集续编·马上支日记》:“新年到庙市上去看年画。”
1、当时,已经初具规模的“厂甸”市场,加之康熙年间开始形成的“庙市”,使整个琉璃厂文化街热闹非凡。
2、北京是中国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古都 ,其庙市所形成的商业结构体系在城市的商业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3、东庙是位于大市街四牌楼附近的隆福寺,每月的九、十日开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