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uó guān
注音ㄉㄨㄛˊ ㄍㄨㄢ
繁体奪官
⒈ 削去官职。
⒈ 削去官职。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吏部·司农署铨》:“至次年, 梁 遂夺官归。”
《明史·唐龙传》:“后坐 嵩 党,夺官。”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同入试闱》:“事闻, 文端 夺官, 熊 黜举人, 文忠 以失察,鎸三级。”
1、顺治十二年,加太子太保,摄刑部尚书事,后因事被夺官削职。
2、此次更是仗义直言,得罪了朝中*贵,一纸谪令下来,夺官罢职,被贬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