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é chǐ
注音ㄒ一ㄝˊ ㄔˇ
⒈ 亦作“邪哆”。
⒉ 放佚不正的行为。
⒈ 亦作“邪哆”。放佚不正的行为。
引《孟子·梁惠王上》:“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汉 扬雄 《法言·吾子》:“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
宋 曾巩 《<列女传目录>序》:“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外物而不安其守,其家室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
清 谭嗣同 《启寰府君家传》:“入国朝,渐即零替,卒无有放辟邪侈,陷刑辟閔有司者。”
1、无恒产因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也!
2、这恶霸地主,鱼肉乡里,欺男霸女,放辟邪侈,无恶不作,百姓恨之入骨。
3、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4、“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
5、“民无恒产,则无恒心;苟无恒心,则放辟邪侈无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