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ǜ guǎn
注音ㄌㄩˋ ㄍㄨㄢˇ
⒈ 见“律管”。
⒈ 亦称“律琯”。 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的定音器具。
引《六韬·五音》:“夫律管十二,其要有五音:宫、商、角、徵、羽。”
⒉ 古代亦用作测候季节变化的器具。
引《梦溪笔谈·象数一》引 晋 司马彪 《续汉书》:“候气之法,於密室中,以木为案,置十二律琯,各如其方,实以葭灰,覆以緹縠,气至则一律飞灰。”
唐 高彦休 《高阙史·齐将军义犬》:“逾年牝死,犬弥加勤,又更律琯, 齐 亦殂落,犬嘷吠终夕,呱呱不輟。”
南唐 李璟 《保大五年元日大雪登楼赋》诗:“春气昨宵飘律管,东风今日放梅花。”
宋 晁冲之 《赠僧法一墨》诗:“阴房风日不可到,律琯吹尽灰无踪。”
1、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建瓯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建瓯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公务员,福建省司法厅律管处主任科员,福建侨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中国声学的最大特色和成就在于中国特有的乐律学,而乐律学之根本在于黄钟律管的确定。
3、律管中如有“徵”声反应,应当从北方去打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