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ǒu wéi fǎ
注音一ㄡˇ ㄨㄟˊ ㄈㄚˇ
繁体有為法
⒈ 佛教语。谓因缘所生、无常变幻的现象世界。
⒈ 佛教语。谓因缘所生、无常变幻的现象世界。
引《金刚经·应化非真分》:“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1、可叹当今末法,有人讲说如来法,却作颠倒说,令人贪着世间法,于有为有漏之福,种种营求,却自诩为“修行大乘”。
2、诸法之中,最前卫者,是“南海圣人”康有为提出的“与国际接轨”法。
3、这次“爱在七夕”活动的推出,恰恰响应了佛教里的观点,一切有为法,皆待缘而起。
4、金刚经曰:『一切有为法,皆为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5、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鸠摩罗什
6、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山育明德,流薰万里延。哀鸾孤桐上,清音彻九天。鸠摩罗什
7、世间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8、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山育明德,流薰万里延。哀鸾孤桐上,清音彻九天。
9、不过也无妨,正如佛家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
10、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