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ǔ yuàn
注音ㄈㄨˇ ㄩㄢˋ
繁体撫院
⒈ 明清时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衔,故称。
⒉ 指巡抚衙门。
⒈ 明 清 时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衔,故称。
引《官场现形记》第三回:“新近賑捐案内,又蒙 山西 抚院保举了‘免补’。”
⒉ 指巡抚衙门。
引《老残游记》第二回:“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面已经坐的满满的了,只有中间七八张桌子还无人坐,桌子却都贴着‘抚院定’、‘学院定’等类红纸条儿。”
⒈ 旧时巡抚或其公署,称为「抚院」。
1、华亭县凭伪证将人倾陷,奔苏州告抚院心似油煎。
2、江西抚院来札:南昌府城隍庙殿下庭中生一石,初出地四五寸,越日已长尺余,以后日日渐长。
3、因为有钦差叶昭*理关务,许乃钊乐得清闲,这本就不是什么好差事,能不沾就不沾,是以他虽为抚院,却借口剿除小刀会余党做了甩手掌柜。
4、我等且看一看,若果是他的夫人,情甘任罪,若是怀义,此乃重大的钦犯,为何将他释放?且带将抚院,请狄大人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