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 dìng guǎn xiá
注音ㄓˇ ㄉㄧㄥˋ ㄍㄨㄢˇ ㄒㄧㄚˊ
繁体指定管轄
◎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1、日前,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3、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限于授予机关管辖范围内指定地理区域的某些企业的补贴属专向性补贴。
5、据介绍,近日,经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元市中心血站站长何志军立案侦查。
6、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由海关总署指定管辖.
7、在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的情况下,订约双方已协议了受一个指定的司法管辖区所管辖。
8、其他依法律规定或经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财产法院管辖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