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uān shǔ guǎn xiá
注音ㄓㄨㄢ ㄕㄨˇ ㄍㄨㄢˇ ㄒㄧㄚˊ
繁体專屬管轄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1、在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的情况下,订约双方已协议了受一个指定的司法管辖区所管辖。
2、但在任何情况下,上述选择均不得违反级别司法管辖权及专属司法管辖权的规定。
3、您与本行明示同意将由本协议与条款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中国上海法院非专属管辖。
4、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再审之诉专属上级法院管辖,虽然有利于实现再审纠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但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很难承受。
6、立约之双方皆同意以上述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合约有效期间自签定日期起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