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1、南京国民政府正是在“五权宪法”思想的指导下,确立了五院制国民政府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