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ì háng zé rèn
注音ㄕˋ ㄏㄤˊ ㄗㄜˊ ㄖㄣˋ
繁体適航責任
◎中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这一规定与《海牙规则》(下文称《规则》)第3条第1款的规定基本相同。
1、第三章是本文的重要章节,本章第一部分从海上货物运输货物索赔的一般缘由上分析了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举证责任,比如在适航、适货、管货等方面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