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 wéi
注音ㄐ一 ㄨㄟˊ
繁体稽違
⒈ 耽误;延误。
⒈ 耽误;延误。
引《北史·高道悦传》:“道悦 以使者书侍御史 薛聪 、侍御史主文中散 元志 等稽违期会,奏举其罪。”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三:“一日臺疏论稽违事,语侵宰执。”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匠官仁慈》:“有匠人程限稽违,案具,吏请引决。”
1、诸曹官旧制,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户曹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