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收受私贿。
引元 无名氏 《村乐堂》第三折:“我不敢要……俺爹爹知道,则道我受私哩。”《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九十回:“五鬼道,‘纵不是受私卖法,却是查理不清。’”
1、他“门无杂客,不通贿赂”“虽好宏奖,而不受私谒,有馈遗者,必拒之”。
2、到汉文帝时候,因为历来为人廉直,从不受私谒,不谋私利,不开后门,刚毅守节,先晋升为御史大夫,后又继任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