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ē bì méng
注音ㄍㄜ ㄅ一ˋ ㄇㄥˊ
⒈ 春秋时,鲁庄公爱大夫党氏的女儿孟任,答应娶她为夫人。孟任于是“割臂盟公”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后因称男女相爱,私下订立婚约为“割臂盟”。
⒉ 指庄重的盟誓。
⒈ 春秋 时, 鲁庄公 爱大夫 党氏 的女儿 孟任,答应娶她为夫人。 孟任 于是“割臂盟公”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后因称男女相爱,私下订立婚约为“割臂盟”。
引《花月痕》第五二回:“漫只説鸳鸯交颈,好与你割臂同盟。”
⒉ 指庄重的盟誓。
引《新唐书·李嗣业传》:“与诸将割臂盟,曰:‘所过郡县,秋毫不可犯。’”
⒈ 比喻男女相爱,私订婚约。参见「割臂盟公」条。
例如:「那对情侣订下割臂盟,以示永不变心。」
⒉ 庄重的盟誓。
引《新唐书·卷一三八·李嗣业传》:「与诸将割臂盟曰:『所过郡县,秋毫不可犯。』。」
1、割破手臂,歃血为盟。语出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后用以比喻男女相爱,私自订立婚约盟誓。亦作『割臂盟』、『割臂以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