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ān sī shǐ
注音ㄙㄢ ㄙ ㄕˇ
⒈ 官名。唐代中期以后,设户部、度支、盐铁等使,分管租赋、财政收支及盐铁专卖,合称三司。公元926年唐明宗委宰相统领三司。930年正式设三司使。北宋沿袭。1082年职掌归入户部尚书。
⒈ 唐代大狱,诏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共同审案,称为「三司推事」,也称为「大三司使」;其次以侍御史、刑部郎中、大理寺司直接审讯,称为「三司受事」,也称为「小三司使」。二者合称为「三司使」。
1、三月,诏权三司使曾布、翰林学士吕惠卿同究诘市易事。
2、皇帝服靴袍御垂拱殿,鸣鞭,内侍、阁门、管军依朔望常例起居;次引枢密、宣徽、三司使副、枢密直学士、内客省使以下至医官、待诏及修起居注官二员并大起居。
3、包拯刚到谏院上任,谏官陈旭、吴奎和御使里行唐介等人,就纷纷向他提出了三司使张尧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