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í qī shǐ
注音ㄕˊ ㄑ一 ㄕˇ
⒈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⒈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1、其主旨是突出《十七史商榷》考据成就,同时也体现了乾嘉时代的“求实”精神。
2、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我今日此来,又非应博学鸿词科,何暇与你泛论古今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