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ī chǎn zhì dù
注音ㄙ ㄔㄢˇ ㄓˋ ㄉㄨˋ
繁体私產制度
⒈ 财产归私人所有的制度。
⒈ 财产归私人所有的制度。
引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二篇第一章第一节:“私产制度一产生,护卫产业的武力便不能不成立。”
1、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欣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
2、中国在鱼塘养鱼的悠久历史,证明了中国在地产上私产制度的施行,要比欧美早得多——中国在唐、宋期间的富庶,可不是侥倖的。以天然环境而论,鱼塘养鱼的条件怎可能及得上大湖?私产保障的需要很显然将鱼从湖里带到塘中。张五常
3、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欣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