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ū àn
注音ㄐ一ㄡ ㄢˋ
繁体糾案
⒈ 亦作“纠按”。
⒉ 弹劾审察。
⒈ 亦作“纠按”。弹劾审察。
引《后汉书·侯霸传》:“﹝ 侯霸 ﹞再迁为执法刺姦,纠案埶位者,无所疑惮。”
《后汉书·蔡茂传》:“时 阴氏 宾客在郡界多犯吏禁, 茂 輒纠案,无所迴避。”
《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二年》:“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1、东省诸道府州县官员,毋以本钦差查处国泰一案怠忽职守,所有民刑纠案乃及地方治安、赈恤灾民、河防漕运诸事,凡差使在职,勿以省垣人事有所更张有所轻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