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ào xuān
注音ㄉㄠˋ ㄒㄨㄢ
⒈ 称说;宣扬。
⒈ 称说;宣扬。
引明 宋濂 《送许时用还越中序》:“夫道宣上德以昭布於四方者,史臣之事,因不辞而为之书。”
⒈ 唐代一位高僧的法号。俗姓钱,长城(今浙江省长兴)人(一说丹徒人)。幼年出家。除从慧?和智首修学外,三十岁之前更多方广学。三十岁以后便开始从事著述,并曾参加玄奘译场,负责润文。而他最主要的成就则在律学和佛教史的贡献。他是唐代律宗三派之一的南山宗开创者,撰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四分律删补随羯磨疏》二卷等。在史学的著作以《续高僧传》三十卷、《广弘明集》三十卷、《大唐内典录十卷》最有名。弟子千余人,世称「南山律师」。
1、南山道宣律师随其受学十年之久,继承遗范,广事著述,以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大兴此宗,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
2、好在谢有奎是个利索人,趁着元军海北海南道宣慰使朱国宝兵少将寡,无暇他顾,领着张世杰很利索地就到了旧州岭一带。
3、崔正森说,唐朝时五台山有寺庙360余座,唯识宗创始人窥基、律宗初祖道宣、七帝门师澄观等著名高僧,都曾在五台山传教弘法。
4、宁波府元庆元路,属浙东道宣慰司。
5、复因道宣住终南山,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
6、化及僭帝号,以矩为尚书右仆射,加光禄大夫,封蔡国公,为河北道宣抚大使。
7、道宣是南山律宗开山之祖,著有多部佛学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