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归骨。谓归葬。
引晋 庾亮 《让中书令表》:“归骸私门,以待刑书。”南朝 梁 刘孝标 《广绝交论》:“瞑目 东粤,归骸 洛浦。”
1、昼漏方尽,大耋已嗟,退反初服,归骸故里,玩文史以怡神,阅鱼鸟以散虑,观省野物,登临园沼,缓步代车,无罪为贵,其幸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