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ǒu lǔ
注音ㄔㄡˇ ㄌㄨˇ
繁体醜虜
⒈ 对敌人的蔑称。
⒈ 对敌人的蔑称。
引《诗·大雅·常武》:“铺敦 淮 濆,仍执丑虏。”
郑玄 笺:“丑,众也……就执其众之降服者也。”
《后汉书·和帝纪》:“匈奴 背叛,为害久远。赖祖宗之灵,师克有捷,丑虏破碎,遂扫厥庭。”
宋 陆游 《上殿札子二》:“寇準 气吞丑虏,故能成却敌之功。”
清 钱谦益 《九月初二日奉神宗显皇帝遗诏于京口成服哭临恭赋挽词》之三:“天为摧丑虏,地不爱金银。”
⒈ 称众多的敌人。
引《诗经·大雅·常武》:「铺敦淮?,仍执丑虏。」
⒉ 称丑恶的敌人。
引宋·无名氏《李师师外传》:「今又北面事丑虏,冀得一当,为呈身之地。」
1、丑虏蚩尤,梗化作乱;爰诛不庭,华夷永判。
2、况丑虏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凌夷,不可复振……
3、刘豫臣事丑虏,南面称王,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不拔之业,一旦豺狼致虑,捽而缚之,父子为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