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一种可以优先补缺的县丞班次。
⒈ 清 代一种可以优先补缺的县丞班次。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百回:“听説此刻单是一个三班县丞,捐起来,最便宜也要三百多两呢。”
1、其下都有佐官,府为府丞,推官,六曹主事等,州有判官,行军司马,参军,六曹主事等,县有县丞,县尉,主薄,三班六房从事吏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