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根本的誓愿。
引南朝 梁简文帝 《大法颂》:“皇帝以湛然法身,不捨本誓。”
1、你在填妥本表格的其他部分后,必须在一名律师、监誓员或获妥为授权监誓的法院人员面前就本誓章宣誓。
2、本誓章如在任何上述方面有所不足,即会被法院拒绝接纳,并须重新宣誓。
3、至心迎请三宝光降斋筵,不违本誓,哀悯纳受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