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ān lì
注音ㄐㄨㄢ ㄌ一ˋ
⒈ 清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⒈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引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书》:“今之由捐例进者,推其本意,不过以官为市而已。”
《清史稿·选举志七》:“捐例不外拯荒、河工、军需三者,曰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而现行事例则否……大抵贡监、衔封、加级、纪録无关銓政者,属现行事例。”
1、有客自远方返里,携带行李辎重,不知捐例,因被执罚,然倾箱倒箧为匪类所窥,中途被劫。
2、老子娘怕他荡坏身子,恰值朝廷为川楚军事,特开捐例,有钱的人,花上几个钱,就能平步青云,谋到个一官半职,于是叫他背金入都,干那显亲扬名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