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方言。母猪。
⒈ 方言。母猪。 章炳麟 《新方言·释动物》:“今北方通谓牝马曰草马,牝驴曰草驴。
引湖北 移以言猪,谓牝猪为草猪。”
1、为让市民品尝到香味十足的草猪肉,南京市农林局将联合南京两家知名养殖场,向市民推出草猪认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