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留难。
引《元典章·吏部六·司吏》:“若词状到铺,妄行刁蹬,取受钱物,或故作停难,不即书写……许令告人经赴所属官司陈告。”
1、漂浮无停难留吾名,恨世间春之暗波,终彻悟胜败皆不过朝露电光,一逝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