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固定的祭祀。
引《左传·僖公三十一年》:“礼不卜常祀。”《新唐书·礼乐志一》:“凡岁之常祀,二十有二。”元 文矩 《题中庆学庙壁》诗:“素王万世师,国经有常祀。”
1、至元三十一年(1294)四月,钦奉诏条内一款,五岳四渎,遣使诣祠致祭;其名山大川、圣帝明王、烈士载在祀典者,所在长吏,除常祀外,择日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