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声朗朗地讲话。多用于臣下奏辞。 2.犹言大力宣扬。 3.怀着一定的目的故意说出要采取某种行动的话。
1、刘之骥曾任商丘县知县、刑部山西司主事;安锡祚曾任赵城知县、刑部主事;潘飏言曾任宁晋县知县、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