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审问罪犯,拟定罪刑。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问拟》:“问拟者,问其所犯之由,而拟其罪也。”
1、如典商店伙人等图盗货物,或先有亏短,因而放火故烧者,即照放火故烧自己房屋,盗取财物,及凶徒图财放火,故烧人屋各本律例从重问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