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严密搜捕。
引《宋史·五行志四》:“西京 讹言有物如乌帽,夜飞入人家,又变为犬狼状……意其妖人所为,有詔严捕,得数辈,讯之皆非。”
1、玄因上书奏请,凡天下有掳人勒赎等情,并当严捕治罪,不准以财货相赎,开张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