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统一办理。
引《元史·食货志二》:“十八年,併盐课入 四川道 宣慰司。十九年,復立 陕西、四川 转运司,通办盐课。”
1、他们三人同一时间辞任了领事馆通办的工作,协商好后,就按照提前协商好的分配,去各国申请专利,并回到各自祖国发展自己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