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母之姊妹。别于庶出之姊妹。
引《穀梁传·文公十二年》:“其曰 子叔姬,贵也,公之母姊妹也。”范宁 注:“同母姊妹。”
1、同为梆子腔的鼻祖,蒲剧、秦腔一母同源,号称“姊妹花”。
2、娄底的胡花和胡良两姊妹,就是因为有人看了她们的寻母启事,才找到了神志不清出走的妈妈汪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