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ì nǚ
注音ㄋ一ˋ ㄋㄩˇ
⒈ 将刚生下的女婴投入水中淹死。旧时重男轻女的陋俗。
⒈ 将刚生下的女婴投入水中淹死。旧时重男轻女的陋俗。
引清 梅曾亮 《光泽县育婴堂记》:“闽中 溺女之俗,不知所自昉。”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溺女之风, 西江 尤甚。 天津 沉封翁 世华,官是省巡检,所至有惠政,尤禁溺女。”
鲁迅 《华盖集·并非闲话(二)》:“中国 有些地方还在‘溺女’,就因为豫料她们将来总是没出息的。”
1、加拿大华裔潜水教练获颁总督奖领学生拯救遇溺女。
2、“按溺女之风近世各直省所在多有,相习成风,恬不为怪。
3、2009年1月12日,福州,一清光绪二年由当地保婴局设立的“永禁溺女”的石碑,碑上面的“憲奉”二字体现了当时的政权格局。
4、按溺女之风近世各直省所在多有,相习成风,恬不为怪。
5、清代江西民间盛行的童养主要是贫家针对溺女而采取的一种最常用的自我拯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