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试用的没有正式任命的官员。
⒈ 试用的没有正式任命的官员。参见“试官”。
引《宋史·职官志十》:“试秩则大理司直、评事、祕书省校书郎。”
1、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知州者,职掌倅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