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交纳给官府或地主的租谷。
引《后汉书·赵岐传》:“承 即表遣 岐 使 荆州,督租粮。”《中国歌谣资料·穷人叹》:“仔又病呀妻又黄,田主来了要租粮。”
1、租民田六百四十亩,租期一年,收成按六四分成,柳阳得六,田户得四,租粮西洋豆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