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ā bào
注音ㄓㄚ ㄅㄠˋ
繁体查報
⒈ 查实并上报。
⒈ 查实并上报。
引《清会典事例·刑部六一·强盗》:“该管司、道、府、厅、州不行查报,督抚不行查参者,俱交部照例议处。”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保甲·总论》:“查报拘催,不烦牌票。”
⒈ 调查检验后提出报告。
例如:「根据相关法规,本局调查市售加工食品的查报结果,须在三个月内公告。」
1、从地域上说,1946年12月16日赔偿委员会给行政院的报告说,“全国人口伤亡及公私财产,除东北九省及共产党区域外,大致查报完毕”。
2、并将自山东问题发生以来,贵属地方人民学生有无何等轶出范围举动,暨如何约束,并如何保护日本商民之事实,先行详查报部,俾资根据答复日使,切盼详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