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右券。
引《礼记·曲礼上》:“献粟者执右契。”郑玄 注:“契,券要也。右为尊。”《战国策·韩策三》:“安成君 东重於 魏,而西贵於 秦,操右契而为公责德於 秦 魏 之主。”鲍彪 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
1、其中,左片即左契,亦称“左券”,刻着负债人姓名,由债权人保存;右片叫右契,亦称“右券”刻着债权人的姓名,由负债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