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ū jīn
注音ㄒ一ㄡ ㄐ一ㄣ
繁体脩金
⒈ 送给教师的酬金。修,通“修”。
⒈ 送给教师的酬金。修,通“脩”。
引楚元王 《谕立宪党》:“还有时候住在 上海,又骗用 复旦学院 的修金,实在是个大滑头了。”
鲁迅 《彷徨·高老夫子》:“今敦请 尔础 高老夫子 为本校历史教员,每周授课四小时,每小时敬送修金大洋三角正。”
⒈ 送给教师的束修、薪金。
引《醒世姻缘传·第二七回》:「出不起学钱的,丁利国都与他们代出修金。」
1、修道之士,或在人间,或入山林,须优游自适,守吾身而独居,先修玉炼以明性,後修金炼以立命,其秘要只是内守虚无耳。
2、经验是一位出色的教师,只是他的修金昂贵。
3、年费由善士输助,如不敷用,一学生收回修金百元、二百元不等,稍有盈积,概免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