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练习武事。
引《晋书·庾翼传》:“受任四年,唯以习戎为务。”
1、其原有七营军不习戎事,而好末技,壮者役将门,老弱仅充伍,一也。
2、一以勤耕农为务,习戎备为事,则国无怨旷,户口滋息,民充兵强,而寇戎不宾,缉熙不足,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