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ū dài
注音ㄔㄨ ㄉㄞˋ
繁体出貸
⒈ 出借。
⒈ 出借。
引《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其于民也,上之请爵禄行诸大臣,下之私大斗斛区釜以出贷,小斗斛区釜以收之。”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於是 田常 復脩 釐子 之政,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
《新华月报》1952年第3期:“各地区应大量生产水车并及时出贷。”
1、澳新银行,最近从大伤元气的英国出贷者——苏格兰皇家银行手中买下一些亚洲业务,准备18个月内在这个地区招募100个高级私人银行业务专业人员。
2、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寺院也进行有息出贷。
3、这些麻烦的贷款是在“228”的基础上出贷的,也就是出贷后头两年低利率,之后28年高利率。
4、几乎没有出贷者想要提前收回债权,因为这个过程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过高,而且常常造成搬走的房客毁坏房屋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