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ǔ quán fēn lì
注音ㄨˇ ㄑㄩㄢˊ ㄈㄣ ㄌㄧˋ
繁体五權分立
◎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他认为中国从前实行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各国所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也不太完善,因此,提出采取西洋各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宪法的长处,并融入中国古代考试权和监察权独立的优点,而创立了以五权分立概念为核心理念的宪法。避免行政权兼考试权会造成私自用人,以及立法权兼监察权会造成议会专制的问题。
1、五权分立思想是孙中山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
2、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五权分立的五院体制。
3、民主意识之启蒙虽有仁人义士力主从上而下之尝试,但效果甚微,以至鼓吹三民主义、五权分立的孙文都要委身于军阀、苏俄。
4、长期以来,*弯延续了国民党迁台前的“五权分立”设置,但这“三院”却因功能设置和人事争议,饱受*弯舆论抨击。
5、五权分立制这五个支柱,就不仅能构筑新型民主堡垒,还能使政治文。
6、“监察院”发布新闻稿指出,张博雅拜会陈履安时,陈履安表示,“中华民国”在五权分立下,监察机关地位崇高,普获各国和地区监察组织尊重和羡慕,应该珍惜。
7、创新班引入企业模式,班内设四级六部,行政、党团、法制、班史、财务“五权”分立,人人有职务,定期换届。
8、孙中山先生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五权宪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