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áo yì dì zū
注音ㄌㄠˊ 一ˋ ㄉ一ˋ ㄗㄨ
⒈ 也称“徭役地租”。在旧中国通称“力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地主的土地一部分分给农民耕种,收获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为地主直接经营,由农民进行无偿劳动,收获归地主所有。此外,农民还要为地主服杂役。是封建社会初期最简单的地租形式,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1、如劳役地租为主、人身占有、蓄养家奴等。
2、这两个国家在变法中都相当的成功,齐国任用管仲为相,管仲具体的变法内容承认土地的现实占有状况,改劳役助耕制为收取实物地租。
3、这些无偿的劳动,就是缴纳给农奴主的劳役地租。
4、劳役地租存在的原因有:一,封建原则思想的移植。
5、除了通过劳役缴纳沉重的地租外,农奴还必须缴纳名目繁多的税费。
6、同时,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货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7、这样,一份差地既要给领主支应劳役地租,同时,又要交实物地租以顶债息。
8、一是承认土地的现实zhan有状况,二是改劳役助耕制为收取实物地租。
9、广大农民的劳役地租十分苛重。
10、广大农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还要承担相当沉重的无偿劳役,缴纳高额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